非法买卖手机卡,罚! ——诸暨网-凯发旗舰厅官网
发布时间:2022-12-22 06:26:25
来源:诸暨日报
编辑:黄诗婷 审核:杜萌颖
日前,大唐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买卖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龙某,依法处以1600元的罚款。这是12月1日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施行以来,市公安局办理的首起适用该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。
前几天,大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一名叫龙某的湖北男子频繁办理手机卡,可能涉嫌非法买卖手机卡、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。通过研判,民警迅速出击,在大唐街道沿山村将其抓获。
民警了解到,今年11月,龙某在抖音上看到社交软件“飞机”的推广,下载app后,在群聊中接触到了非法出售手机卡牟利这种“赚钱捷径”,只需要帮助收购一批手机卡,再通过邮寄或者见面方式与“上线”交易,轻轻松松就可以用一张手机卡换来一两百元钱。
“我有想到的,他们会不会拿这些手机卡去实施电信诈骗,但还是没有抵挡住钱的诱惑。再说,我没有去骗人,应该不算犯法。”龙某在接受调查时说道。他在明知对方高价收购手机卡可能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,依然以自己和朋友的名义办理了多张电话卡,甚至连路边流浪汉也成了他办卡的工具人。在出售四张手机卡给“上线”后,龙某就被诸暨警方抓获,民警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,同案人员及上游犯罪情况仍在进一步深挖中。
12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正式施行,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。”
银行卡、电话卡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行为后常用的洗钱工具。近年来,越来越多不法分子通过高价收购银行卡、电话卡,为其所用,以分流、肢解、“洗白”诈骗资金的形式从而实现违法犯罪的目的。因此,民警提醒大家,切莫贪图小利、心存侥幸,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,切勿因为一时贪利而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,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通讯员 黄纯杨